高雄市96年度「教學單元講解作品」比賽 實施計畫

 

一、依  據:依據高雄市教育局96年3月5日研商高雄市96年度各級學校資訊教育競賽工作會議決議辦理。

二、目    的:

1.邀請本市教師具有創意的學科單元課程教材教法,或能啟發學生思維、提昇學生創造力、引發學生學習動機之學科教材教法,參與競賽。

2.藉此活動鼓勵站在第一線的教師,創造出具有創意、或能夠啟發創意的教材教法,給予他們掌聲與敬意,並促進各種有效作法與想法之經驗分享。

三、主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教育局

承辦單位:高雄市三信家商

四、參加對象:以高雄市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為主(含實習老師及實習生),分高中職、國中、國小三組,採自由參加,由學校統一報名。

五、比賽內容:

1.       比賽主題:主題自訂

2.       作品形式不限,但若以電子媒體製作,則請以*.avi、*.mpg、*.wmv、*.ppt、*.swf等普遍格式為宜。

3.      教師運用多媒體工具講解教學教材,使用工具如攝影機、教學網頁錄製軟體、Flash.等工具所編製的檔案等,若作品中有引用或擷取圖片、影像、文字等資源,請務必在引用處下方標明來源出處。

4.      參考比賽作品網址: http://163.32.83.10/idrn/races/95award.htm

六、報名方式:

1.本計畫內容置於高雄市資教中心及三信家商網站(http://www.sanhsin.edu.tw)

2.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0月16日止,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,填寫基本資料,另外報名表(附件一)請傳真到三信家商資訊中心07-7113202。報名網址http://www.sanhsin.edu.tw/ 選取 「單元講解作品比賽」按鈕。計畫檔案可從http://163.32.84.1/master/khedu/edu93.htm下載

3.數位教材網頁檔案製成光碟片,送件日期為11月17日前,可經公文交換或派專人送達三信家商資訊中心。在收件期間,並不公開收到的作品。截止之後將所有作品同時公佈在競賽網站內。

七、評審方式:

1.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、學者、教師組成評審委員會,評審參賽作品。

2.各組錄取優等三名、佳作若干名。

八、評審標準:

1.學科單元課程教材教法講解內容、教學效果、教材內容80%。

2.版面設計及美觀佔20%。

3.評審結果將優勝名單公佈於高雄市資教中心或三信家商網站(網址為http://www.sanhsin.edu.tw)中,並以書面通知各校。

4.評審日期:11月21-25日

九、獎勵:

 (一)競賽項目之高中職、國中、國小各組皆擇優錄取優等三件,給予獎金及獎狀,獎金分別為:第一名參仟元、第二名貳仟元、第三名壹仟元;佳作若干名給予獎狀。

(二)前三名得獎之老師,由教育局各頒發獎狀乙紙,榮獲第一名之老師(每件作品限二位,以報名表為依據)敘嘉獎乙次,以資鼓勵。

十、連絡人:

(一)承辦學校:

三信家商資訊中心王玉文主任 wang@webmail.sanhsin.edu.tw

連絡地址: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一路186號   電話:07-7211305

(二)教育局第一科  蔡宜庭老師,電話:07-3373115。

十一、其它:

(一)參與競賽之得獎作品,需填寫授權同意書(附件二),授權予教育局收錄於本市教學資源分享網站,以提供教師教學之用,造福學子,經驗交流提昇教學品質。

(二)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、專利權之侵害,並經法院判決屬實者,追回原發給之獎狀、獎金。

(三)報名後要更改参賽名單需在送作品結止日期之前,由参賽學校行文向承辦學校提出申請更正,否則評審後不能提出更改名單。

十二、本計畫經費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經費支出

十三、本活動相關承辦人員於活動結束後,由教育局統一給予敘獎鼓勵。

十四、本計劃陳報教育局核準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得視實際需要修正之,並於報名網站公布之。

 


 

(附件一)

高雄市96年度「教學單元講解作品」比賽報名表

學校名稱

 

電話

 

老師姓名

 

e-mail

 

學科領域

 

教學資源標題:

 

資源概略描述:

 

資源使用語言:

□中文  □英文

使用本資源的對象:

□ 教學者  □學習者

所需教學時數:

 

數位資源所屬格式:

□網頁檔  □MS-Word檔  □PDF檔  □PowerPoint檔  □Flash檔  □影片檔

數位資源檔案名稱:

 

資源內容所適用之年級

 

本資源內容涵蓋之學科

 

本資源涵蓋之能力指標

 

 

 

校長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主任:              承辦人員:


 

 

 附件二

高雄市96年度「教學單元講解作品」比賽

比賽作品授權同意書

茲同意無償授權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」將本人參加高雄市96年度「教學單元講解作品比賽」作品永久典藏展示於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」指定網站,且為推廣資訊教育之目的,得進行數位化典藏、重製、透過網路、數位光碟公開傳播、轉授權給學校師生下載,作教學活動。

授權作品:

高雄市96年度「教學單元講解作品」比賽競賽作品

參賽作品名稱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本人聲明並保證為上述網站作品之共同著作財產權人,有權為本同意之各項授權。且上述授權網站作品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。本同意書為專屬利用授權,本人對上述授權網站作品仍擁有原始著作權。

立同意書人(授權代表):

學校名稱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學校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 

老師姓名

身份證字號

連絡電話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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